2017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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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17-015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5月16日在公司总部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5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现有9名成员,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俞乃奋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同舟基金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对同舟基金以下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1)投资范围修改为:跟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或主动管理的基金、项目等。主动管理的基金、项目主要指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驱动,投资人交付资金或财产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意愿出发,完成投资目的的基金、项目等。(2)跟投原则修改为:同舟基金对外投资时,根据项目实际规模及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比例、项目产品类型、投资期限等要素确定投资比例。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修改内容具有解释权。有关同舟基金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同舟基金并和公司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5-034)。因同舟基金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跟投,所以兼任高级管人员的董事龙炼、项阳、李冬青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17-016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房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2月17日,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通过上海聚恒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公司居间介绍,与上海元菊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菊公司”)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公司将位于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398弄5、6号的工业房产以2,999.3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元菊公司。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工业房产的公告》(临2017-003)。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收到元菊公司支付的首期购房款899.81万元。

目前根据房屋交易工作的进展,由于公司无法在2017年5月10日前取得松江区工业用地管理协调小组评审书面审批通过或者相关政府部门书面同意批复,公司与元菊公司经友好协商,于2017年5月17日签署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终止协议》,同意终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之前向元菊公司退还首期购房款899.81万元,并支付给元菊公司资金占用费8.36万元。

本次出售交易终止后,公司将继续积极寻找合适的受让方,推进公司盘活资产,改善资产结构目标的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