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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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
暨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7-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

暨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通知,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并获得《关于首钢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177号)。总公司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业务需要,将持有的公司60,000万股份划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用于对本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换股事宜等进行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198,760,8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38%;本次质押股份6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34%,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8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4.03%。

二、备查文件

1、《关于首钢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177号);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