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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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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2017-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17-037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购买事项于2017年5月4日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桂发祥,证券代码:002820)停牌,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并于2017年5月1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由于公司与本次交易标的的股东之间无法就收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最终达成一致,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完善公司线上渠道布局,提升电商销售能力和市场份额,构建线上、线下两翼齐飞的多维立体营销网络,更好的覆盖、服务外埠市场,实现公司持续发展,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公司筹划了本次重大收购事项,旨在并购整合互联网食品销售与服务的优质标的。预计此次交易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筹划重大收购事项的各项工作。组织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大事项的相关事宜,并与本次交易标的的股东就收购事项进行了沟通和磋商。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收购事项以来,公司与有关各方就本次收购事项进行了积极筹划与充分沟通。随着交易双方不断细化交易方案,就交易价格、业绩承诺、锁定期等关键交易条款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沟通,最终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认为目前继续推进该项目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上述收购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实施既定的发展战略,积极寻求外延式发展机会,实现线上线下的快速融合,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力争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五、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桂发祥,证券代码:002820)将自2017 年5月18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公司董事会对因筹划本次资产购买事项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17-038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5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2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2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乔璐

咨询电话:022-88111180

传真电话:022-88111991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