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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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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7-038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未获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的战略转型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经慎重考量,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程序将上述议案重新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5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充分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于波、黄琪珺、赵权、戴美欧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0)。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7-039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5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2015年5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2016年5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获审核通过。目前尚未收到书面核准文件。

201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6月1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延长至2017年5月27日。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请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8年5月27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相关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7-04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8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7日15:00-6月8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26日下午3: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楼海航投资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5月1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议案1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需特别决议。

三、议案编码

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6月8日9:3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08 号海航实业大厦16层海航投资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层

联系电话:010-50960309

传真:010-50960300

邮编:100022

联系人:王艳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6

2、投票简称:海航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议案)。

(3)本次会议不设置总议案。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层海航投资会议室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 是 □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未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的战略转型具有重要意义,经慎重考量,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程序将上述议案重新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决定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长远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发表意见人:姜尚君、马刃、杜传利

二○一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