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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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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2017-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6 证券简称:华升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5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升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升服饰”)和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升工贸”)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华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升集团”)的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下表:

2017年5月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发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洁、刘少波、黄云晴、肖群锋、蒋贤明、刘国华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预计公司201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公司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行为,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未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范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2017年5月1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华升集团公司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企业住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壹佰贰拾肆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政

主营业务: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企业兼并、收购。经销日用百货、纺织品、日用杂品、工艺美术品、苎麻原料;提供仓储、纺织生产科研及咨询服务。

2016年末总资产2,004,638,212.44元,净资产1,258,636,726.11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7,821,579.67元,净利润-32,275,356.17 元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2,104,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1%,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 (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华升集团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包括销售商品和办公场地租赁费、物业委托管理费等。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进行的日常业务往来,是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也是持续性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升服饰与控股股东进行商品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销售市场,提高经济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未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56 证券简称:华升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6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单项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稳健性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14,000 万元、单项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本次投资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14,000万元、单项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进行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请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2、公司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检查、审计,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投资理财的运作情况,并抄报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14,000万元、单项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