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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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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7-043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5月17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5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丛丰森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义乌市纬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义乌市博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同胜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白涛、黄喜胜、王雁铭共同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同时与深圳市来美居贸易有限公司、义乌市纬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义乌市博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同胜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白涛共同签署《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2016年度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

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上海即富的审计机构,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备考财务数据审计机构,并出具了2016年度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具体如下:

(1)“XYZH/2017JNA10096”《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

(2)“瑞华阅字[2017]48030003号”《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前述相关审计、审阅报告用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作为向其提交的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项目借款的议案》。

公司拟收购上海即富45%的股权,公司前期已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建深意(2016)031号)。公司于2016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专项贷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专项贷款额度人民币57,000万元,用于满足公司办理并购融资业务,期限不超过五年,上海即富45%股权过户至公司后,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即富45%股权质押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

现由于监管机构对银行业务的监管要求变化,该贷款调整为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理财资金通过资管计划、信托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同意公司向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项目借款人民币56,700万元,用于收购上海即富45%股权,期限不超过五年,上海即富45%股权过户至公司后,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即富45%股权质押予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项目借款专门用于收购上海即富45%的股权。借款额度内的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将依公司实际需要及双方约定进行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整,额度期限25个月,由公司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整,期限一年,由公司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6月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7-044

键桥通讯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

《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键桥通讯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桥通讯”、“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义乌市纬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纬诺投资”)、义乌市博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铭投资”)、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工业”)、湖州同胜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同胜”)、白涛等合计持有的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即富”)4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公司与纬诺投资、博铭投资、复星工业、湖州同胜、白涛、黄喜胜、王雁铭共同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同时与深圳市来美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美居”)、纬诺投资、博铭投资、复星工业、湖州同胜、白涛共同签署《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017年5月19日,公司与纬诺投资、博铭投资、复星工业、湖州同胜、白涛、黄喜胜、王雁铭共同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同意,对《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第7.1条进行如下修订:

本次交易完成后,键桥通讯将成为即富信息的第一大股东,届时上海即富将设七名董事席位,键桥通讯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向上海即富推荐5名董事候选人,纬诺投资有权向上海即富推荐1名董事候选人,届时将按照上海即富的内部审议程序选举产生新任董事成员。各方进一步同意,上海即富的董事长由键桥通讯推荐人员担任;上海即富的法定代表人也由键桥通讯推荐人员担任,但为保证上海即富履行业绩承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键桥通讯推荐黄喜胜担任上海即富法定代表人,该推荐在盈利承诺期限内不变。

2、补充协议的生效、终止或解除

本补充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自《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之日生效;如《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解除或终止,则本补充协议亦解除或终止。

二、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017年5月19日,公司与来美居、纬诺投资、博铭投资、复星工业、湖州同胜、白涛共同签署《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同意,对《股东协议》第五条进行如下修订:

董事会的选举和构成

①《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项下的交易完成后,键桥通讯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届时公司将设七名董事席位,键桥通讯有权向公司推荐五名董事候选人,纬诺投资和来美居分别有权向公司各推荐一名董事候选人。各股东进一步同意,公司的董事长也应由键桥通讯推荐的人员担任。

②届时,各方应按照公司的内部审议程序,并依照上述第①条的规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成员。

2、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与《股东协议》同时生效。

三、备查文件

1、《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键桥通讯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7-045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并于2016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2017年5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65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现根据相关要求,将公司就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做出的书面回复予以披露,详见本公告日披露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7-046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新《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于2016年10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8号《关于对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并对上述问询函给予回复,详见2016年11月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2017年5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65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要求对问询函的相关问题做出了书面说明回复,并结合报告书披露相关事项的情况,对报告书进行了更新,更新内容如下:

1、更新重组报告书涉及标的公司、上市公司业务经营/财务/持股比例等数据及备考审阅报告数据至2016年度或2016年12月31日。

2、补充披露了相关各方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的各项承诺,请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六、本次交易相关方的重要承诺”。

3、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不顺延,承诺的净利润金额不发生变更,通过举例方式说明未实现业绩承诺时各补偿方应补偿的金额、对应的补偿方式及在股份解锁条件满足后可解锁数量的计算过程,请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三、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

4、鉴于标的公司已实现2016年度业绩承诺,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未来存在进一步收购各交易对方持有的上海即富剩余20%股权的可能性,请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五)标的公司后续股权收购安排”。

5、补充披露了本次方案已履行程序和前置审批程序的相关情况,请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6、补充披露了收购资金来源的最新进展情况,请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二)收购资金来源”等相关部分。

7、补充披露了点佰趣合并温州之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的最新进展。请详见本报告书 “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三、主要资质情况”。

8、补充披露了上海富汇拆除VIE以及Maxcard曾经存在代持的相关情况,请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五)子公司情况/1、主要下属公司情况/(2)上海富汇/3)上海富汇曾拆除VIE的情况”。

9、补充披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请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0、鉴于标的公司与广州闪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已和解,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1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删除了标的公司与广州闪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

11、更新“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请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7-047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7年6月6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5日下午15:00至6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2.1 交易对方

2.2 标的资产

2.3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2.4 支付方式及期限

2.5 期间损益归属

2.6 标的资产的交割

2.7 盈利预测及业绩补偿承诺

2.8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人员安排

2.9 后续收购安排

2.10 本次交易的取消

2.11 《股东协议》之特别约定

2.12 决议有效期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协议〉的议案》

7、《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8、《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审阅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13、《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2016年度审计、审阅报告的议案》

14、《关于更新〈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以上议案第1-10项已于2016年10月1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第11项已于2016年10月3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第12-14项已于2017年5月1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5、登记时间:2017年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4

联系人:丛丰森、王思邈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联系传真:(0755)26635033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6;投票简称:键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9日

附件: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说明:

1、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7-048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核查工作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键桥通讯,证券代码:002316)自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进行进一步核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键桥通讯,证券代码:002316)于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9)。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并按要求履行了继续停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2017年5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65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要求对问询函的相关问题做出了书面说明回复。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2016年度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目前,公司已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并对《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能否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