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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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八次和第二个行权期第六次的行权结果及股份上市公告

2017-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17-019 证券代码:136530 证券简称:16深燃01 证券代码:136846 证券简称:16深燃02

深圳燃气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八次和第二个行权期第六次的行权结果及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份数量:2,208,000股,行权人员10人;

本次行权股份上市流通日:2017年5月26日;

本次行权的部分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获股份将按照规定锁定六个月。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14年8月13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全部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公司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期限内行权(详见《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暨符合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2)。

2015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全部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公司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期限内行权(详见《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暨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

2016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详见《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2017年4月29日,公司刊登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数量调整的公告》,调整更正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公告编号:2017-017)。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单位:股

注:上述董事、高管行权所获股份按照规定锁定六个月。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深圳燃气股票。

(三)行权人数:10人。

(四)迄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上市流通日

本次行权股份上市流通日:2017年5月26日。其中王文杰等公司董事、高管本次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等规定锁定六个月。

(二)上市流通数量

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为2,208,000股。

(三)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823000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 年5 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王文杰等1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15,323,52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208,000.00元,出资溢价部分人民币13,115,52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相关股票已于2017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并获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为15,323,52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没有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