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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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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9证券简称:云南城投公告编号:临2017-078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14元

●每股转增比例:每股转增股份0.5股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17年4月5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16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70,457,93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2,069,721.41元,转增535,228,97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605,686,909股。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派发现金红利的办法:

A、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B、除上述两名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发放。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发放。

(2)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办法:

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

3、 扣税说明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4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4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26元人民币。如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 A 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 0.1026元。

(4)对于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机构或法人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按照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0.114元人民币派发。

(5)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公司历次股本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605,686,909股摊薄计算的2016年度每股收益为0.15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869号融城金阶广场A座

邮 编:650200

咨询电话:0871-67199767

传 真:0871-67199767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