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7-053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5月 2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83号浙商财富中心4号楼419室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5月 16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起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20股”的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份由90,240,000股增至270,720,000股,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注册资本从90,240,000元增加到270,720,000元;同时根据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委派相关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5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7-054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20股”的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份由90,240,000股增至270,720,000股,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注册资本从90,240,000元增加到270,720,000元;同时根据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委派相关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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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修订后的全文请见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17年05月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239证券简称:浙江仙通公告编号:2017-055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7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浙江仙通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7日
至2017年6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2017年5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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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 登记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浙江仙通办公楼证券事务部;
4、 登记时间:2017 年 6 月6日上午 9:00 至下午 5:00;
5、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 2017 年 6月6日下午 5 点以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邮政编码:317306;
2、 联系人姓名:李益锋
3、 联系电话:0576-87684158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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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