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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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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7-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17-057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6日

除权除息日:2017年5月31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7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信旅游2016年度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17] 证审字第04001号),本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214,864,942.83元,母公司净利润33,683,450.53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368,345.05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30,315,105.48元,加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338,335,082.22元,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8,650,187.70元;

(3)以公司总股本843,529,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共分配利润21,088,235.5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47,561,952.20 元转入下一年度。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的变化

自2017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利润分配方案后(参见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9))至实施期间,由于2014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激励股份共计272,760股,由此公司的总股本由843,802,180股减至843,529,420股。截至2017年5月9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7-049)。

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843,529,420股为基数,上述总股本变动对本次利润分配没有影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无需调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3,529,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7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首发上市时持股5%以上的股东冯滨、林岩、曹建出具《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具体如下:

注:目前林岩、曹建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根据该减持价格承诺:冯滨、林岩、曹建所持首发上市时股份的减持价格为不低于23.15元/股。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冯滨、林岩、曹建所持首发上市时股份的减持价格为不低于1.845元/股。

具体计算为:

(1)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4年1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发行后的总股本58,2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1,658,000.00元。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22.95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首发价格每股23.15元—每股派息0.2元

(2)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69,489,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3,897,833.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7.58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调整后的首发价格每股22.95元—每股派息0.2元)/3

(3)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08,767,49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3.79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调整后的首发价格每股7.58元/2

(4)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6年3月15日公司总股本417,484,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0,874,229.50 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1.87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调整后的首发价格每股3.79元—每股派息0.05元)/2

(5)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43,529,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1,088,235.50元。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1.845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调整后的首发价格每股1.87元—每股派息0.025元

2、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4月27日作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按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确定,即7.44元/股。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7.42元/股(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44元/股-0.025元/股)。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尚须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朝阳公园西二门)众信旅游大厦2层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25)

咨询联系人:胡萍

咨询电话:(010)6448 9903

电子邮箱:stock@utourworld.com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