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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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公告编号:2017-053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5月2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5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争取于2017 年6月3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公告编号:2017-054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3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31日和2017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经确认,公司本次筹划中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14日开市起转为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 月14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2017-045)。后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6日和2017年5月2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2017-049、2017-052)。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

1、 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来啦公司”)部分股权,交易标的属于智能快件箱行业。

2、 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全资子公司我来啦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及增资,不涉及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具体交易方案以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披露为准。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 与交易对手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目前,公司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签订了初步的合作意向书,公司与交易对方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亚东北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等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将针对本次重组方案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具体方案、资产定价等。

本次交易对方为第三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目前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在正常开展中。

5、 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以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核准,无需经其他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二、 申请继续停牌的原因

公司原承诺争取于2017年5月31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工作量较大,涉及的沟通协调工作较多,重组方案具体细节仍在谨慎探讨过程中,公司预计无法于2017年5月31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 年5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三、 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原则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承诺争取在2017年6月3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6月30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四、 风险提示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