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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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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7-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7-058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深圳贤合村旧城改造项目目前系由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土地的一级开发,目前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未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目前该项目正处于拆迁阶段,未来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如果要获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还尚需要取得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书,并且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完成全部拆迁、并向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审批、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补缴地价。

●未来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否能顺利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尚存在不确定性。

●媒体报道所称的“公司深圳的贤合村项目未来预计仅住宅销售一项可贡献的收入约为180亿元” 属于媒体等相关机构的推测,不代表本公司观点和承诺。未来假设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能顺利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获得该项目的建设开发权。该项目最终住宅销售是否能达到180亿元收入也存在着重大不确定性。

近日,有媒体刊登题为《粤泰深圳贤合村年底完成拆迁,住宅收入可达180亿》的报道,该报道称:公司深圳的贤合村项目未来预计仅住宅销售一项可贡献的收入约为180亿元。公司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已就相关报道内容进行了核实,现做说明如下:

深圳贤合村旧城改造项目目前系由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开发,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大新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目前持有深圳市大新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0%的股权。

目前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分别与相关主体方签订了《深圳市横岗四联贤合城市单元更新项目合作协议书》、《深圳市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贤合旧村一期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合作协议书》、《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前期阶段监管协议》、《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前期阶段监管补充协议》等多份项目协议,协议约定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作为深圳市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贤合旧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的意向实施主体。

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续尚需要取得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书,并且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完成全部拆迁、并向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审批、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补缴地价后才可获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目前该项目正处于拆迁阶段。

由于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尚未取得该项目的建设用地,也并未开始进行任何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而上述媒体的报道是基于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顺利取得深圳贤合村旧城改造项目的建设用地,并完成开发,实施销售为假设前提条件。同时,上述媒体报道的“仅住宅销售一项可贡献的收入约为180亿元”是属于媒体等相关机构的推测,不代表本公司观点和承诺。因此本公司特此就上述媒体报道的情况做出风险提示说明。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