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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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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2017-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暨持股比例达到30%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并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编号:2017-042)。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决定增持公司股票。

2017年5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2017年5月24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的通知,刘年新先生及其配偶陈远芬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一步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的名称:刘年新先生及陈远芬女士。

2、增持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3、增持资金:自筹资金

4、本次增持情况:

二、累计增持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刘年新先生及陈远芬女士合计持有公司376,386,461股股份,占洪涛股份总股本的30.24%。本次增持后,刘年新先生及陈远芬女士合计持有公司380,384,058股股份,占洪涛股份总股本的30.57%。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3、刘年新先生及其配偶陈远芬女士(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