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17-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3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74元,共计募集资金1,03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9,334,615.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7,665,384.9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5]第10033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交通银行益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文于2017年4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公司已将“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理财及存款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账号1912 032029200151918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桃花仑支行,账号582066045973)已无余额且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其进行销户。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