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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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日本JGC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7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日本JGC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NCC”)于2017年5月 26 日与日本JGC CORPORATION签署了《JGC和NCC关于钢结构及配件的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NCC将成为JGC的战略合作伙伴,可以共同参与JGC对业主的新项目竞标,也可以直接承接JGC已经中标项目的钢结构工程。本协议适用于JGC日本总公司、JGC美国和JGC印度尼西亚等海外子公司以及JGC的其它合资公司。

一、采购方基本情况

1、英文名称:JGC CORPORATION

中文名称:日挥株式会社

2、法定代表人:MASAYUKI SATO

3、公司注册资本:23,511,189,612日元

4、英文注册地:2-3-1, Minato Mirai, Nishi-ku,Yokohama 220-6001, Japan

中文注册地:日本横滨市2-3-1, Minato Mirai, Nishi-ku,Yokohama 220-6001

5、JGC主营业务:各种厂房和设施的咨询、规划、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调试和运营维护服务;油气田的开发和公用事业的投资;技术开发服务。

6、JGC成立于1928年,其前身为日本石油公司,总部设于日本横滨市,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多个海外子公司,是一家具有国际重大影响力的EPC总承包公司,在石化、炼油、电力、天然气等领域的综合实力位于世界前五名,年营业额超过100亿美元。JGC资金实力雄厚、履约资信情况良好。

7、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JGC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近3个会计年度NCC与JGC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占NCC设备钢结构业务的比重:2014年度占比2%、2015年度占比32%、2016年度占比不足1%。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时间:2017年5月26日

2、生效条件: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3、履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一年,但届满前一个月可以协商续约。

4、合作内容:为了保证高品质、高效率的钢结构产品供应,NCC可以直接承接JGC已经中标项目的钢结构工程制作和共同参与JGC的新项目竞标, JGC会向客户推荐NCC进入其客户的供应商名单。本协议适用于JGC日本总公司、JGC美国和JGC印度尼西亚等海外子公司以及JGC的其他合资公司所承接的EPC工程项目。

5、采购价格:双方约定了合理的基准单价,对于合作期间基于重量、原材料浮动、汇率变动等影响价格的因素均约定了调整方式,项目执行中无需再逐次询价和报价。

6、付款条款:JGC在收到NCC按照协议约定的文件后以电汇方式支付货款,但会根据具体项目的特殊需求而调整。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NCC跟JGC的合作始于2003年,十几年来项目合作始终不断,双方已经奠定了良好的合作与信任基础。NCC拥有完整的钢结构设计、制作资质和认证体系,拥有国际一流的生产设备和ERP管理系统,十几年来通过与日本JGC、美国福陆、美国CB&I、法国德希尼布、日本千代田、意大利泰克尼蒙特、台湾中鼎等国际大型EPC合作,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海外项目经验,尤其在石油化工、能源电厂行业的设备钢结构制造方面树立起了NCC的国际信誉和品牌,NCC完全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2、协议签订后,NCC将成为JGC的战略合作伙伴,不仅在国际上可以共同参与对业主的项目竞标,也可以在框架协议条件内直接承接JGC已中标项目的钢结构加工制造。协议有效涵盖JGC日本总公司、JGC海外分公司以及JGC跟其它公司的合资公司所参与竞标或已中标的工程项目,这对NCC未来的设备钢结构订单的增加和利润的增长将具有积极的影响,也标志着NCC的品质和服务水平已经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

3、本协议系公司钢结构业务的日常性经营行为,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本协议未约定具体的订单项目及交易金额无法判断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是否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为钢制品的研发、制作与销售,目前已成为集汽车车轮、钢结构+预制PC+轻质灌浆内隔墙+楼承板+金属围护系统于一体的综合性金属制品企业集团,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JGC形成依赖关系。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约定,关于下单时间、订单数量、交易金额、实施项目均存在不确定性,无法判断是否会对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2、2015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NCC和中国钢铁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联盟框架协议》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就特定合作项目建立有效机制,信息共享,联合承揽工程项目,协议有效期限三年。协议签订后,在马油RAPID-P1包钢结构制造、上海富士康大厦钢结构工程,双方利用各自优势互补共用承接和完成了项目的钢结构加工制造,业务和技术能力都得到共同的提升,有明显的成效。

3、本协议适用日本法律。

五、其他说明

1.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因此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 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备查文件

1、《JGC和厦门NCC关于钢结构及配件的采购框架协议》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