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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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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青岛
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2017-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34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青岛

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1亿元;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9,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近期,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天”)向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青岛中天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亿元,贷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日起12个月,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恒丰银行青岛分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公司对下属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额度60.895亿元,此担保事项在此担保额度内,故本次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青岛市四方区重庆南路298号商务中心雁山世纪1205室

3、法定代表人:黄博

4、注册资本:33,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9日

6、经营范围: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第2.1类易燃气体;天然气[含甲烷的;压缩的、液化的](非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安装(GC类、GC2级无损检测分包)(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燃气汽车改装装置、加油、加气站设备、机械设备;燃料油(仅限重油、渣油)进出口、批发;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设施的建设与经营;自有资金投资管理;绿色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润滑油的批发和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青岛中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1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青岛中天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18,050.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3.84%,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8.81%;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75,3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31%,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7.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35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孙公司宣城市

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孙公司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2,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近期,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孙公司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中能”)向交通银行宣城分行公司业务部办理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宣城中能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向交通银行宣城分行公司业务部申请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贷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日起12个月,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年5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宣城分行公司业务部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公司对下属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额度60.895亿元,此担保事项在此担保额度内,故本次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

3、法定代表人:汪应炎

4、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7年3月26日

6、经营范围:汽车用压缩天然气的加工和销售(限分公司经营);燃气汽车转换装置销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其它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和推广;液化天然气的充装、销售。(以上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件经营)。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宣城中能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系为全资孙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孙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宣城中能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20,550.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4.47%,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9.01%;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77,8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93%,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7.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36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孙公司武汉

中能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孙公司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8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近期,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孙公司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能”)向渤海银行武汉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武汉中能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向渤海银行武汉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贷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日起12个月,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年5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武汉分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公司对下属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额度60.895亿元,此担保事项在此担保额度内,故本次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0号

3、法定代表人:向发祥

4、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6年8月2日

6、经营范围:燃气汽车转化装置及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此项仅限下属分支机构加气站经营)的生产和销售;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市场营销策划与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武汉中能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系为全资孙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孙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武汉中能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26,550.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5.96%,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9.48%;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83,8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0.43%,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8.2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