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7-044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6月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5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工业园康天路105号,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学武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8,699,42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531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8,699,42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5318%。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88,699,4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同意88,699,4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邹棒、纪昌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