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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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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7-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 证券简称: 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7-012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 年 9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则以及《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39,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分别为六个月、九个月和十二个月,到期将分三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4)。

2017年 6月9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为期九个月的一笔12,000 万元资金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