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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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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季季添金份额
第五个运作周年第二个开放日后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2017-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季季添金份额(以下简称“季季添金”)年约定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本次开放日为2017年6月12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7年6月8日重新设定该开放日次日起所适用的季季添金的年约定收益率,并在开放日公告。计算公式如下:

季季添金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季季添金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其中计算季季添金的年约定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或季季添金的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本次即为2017年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当时适用税率);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下一个运作周年开始前需公告该运作周年适用的季季添金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2%(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结合国内利率市场情况,本基金第五个运作周年的利差值确定为2.0%。

鉴于2017年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为1.50%,因此季季添金在本次开放日次日起所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为3.50%(=1.50%+2.0%)。

风险提示:

季季添金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季季添金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发布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17年6月5日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23号文核准的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2日生效。

综合市场需求分析,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30。

3、会议召开地点: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5月31日,即在2017年5月31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4、大会主持人公布监票人(包括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和从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中选举的两名监票人)、见证律师、公证机关和公证员。

5、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6、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讨论,并以提交表决票(见附件二)的方式进行表决。

7、监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公证员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8、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9、公证员宣读公证词。

10、大会见证律师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持有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

1、个人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供加盖公章(包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业务专用章,下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机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如有)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如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机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如有)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如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机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如有)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如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机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如有)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如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5月31日,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2、基金管理人代表。

3、基金托管人代表。

4、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

5、基金管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人员。

七、会议的预登记

1、预登记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00。本基金管理人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现场方式预登记或传真方式预登记。

2、现场方式预登记: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现场方式进行预登记的,应当按照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现场方式预登记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金芬泉。

3、传真方式预登记: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凭本公告第五条规定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传真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预登记,传真号为021-50120886,确认电话为400-6660066转9,传真收件人为:金芬泉。

4、关于预登记的说明: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预登记估计持有人到会情况,以便为持有人大会召开进行相应准备,请各基金份额持有人予以积极配合。持有人大会会议入场前仍需按照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现场会议登记,未能按时依据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及重要提示出示及提供相关资料的,不能入场出席会议并表决。

八、会议召开的条件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下同;为全部有效凭证所代表的季季添金、岁岁添金各自基金份额分别合计占权益登记日该级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下同)。

九、会议的计票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果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十、决议生效条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季季添金份额、岁岁添金份额在各自份额级别内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表决票(见附件三)上填写“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3、基金份额持有人虽提供了符合本会议公告规定的文件,但表决意见未选、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表决票(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签名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表决票计为无效表决票。

4、《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为参加大会的季季添金、岁岁添金各自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 6660066

联系人:金芬泉

联系电话:400 666 0066 转9

电子邮件:ds@xcfunds.com

传真:(021) 5012 0886

网址:http://www.xcfunds.com

2、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地址:上海市凤阳路660号

联系电话:(021)62154848,62178903(直线)

联系人:林奇

3、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十二、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及《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下同;为全部有效凭证所代表的季季添金、岁岁添金各自基金份额分别合计占权益登记日该级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下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十三、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将于2017年6月27日上午9:30召开,届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公证机关人员将对与会人员资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登记,请出席会议人员务必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携带必需的文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不再对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登记,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入场参加会议。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保持会议秩序,服从召集人的引导,除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会务人员、聘任律师和公证机构及召集人邀请的人员以外,召集人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召集人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特别提醒各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进行预登记及会议现场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是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相关证件及(或)其复印件,如若开立有多个账户且使用的是不同的证件,需要分别提供各账户对应的相关证件及(或)其复印件。

4、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出席本次大会后,又亲自出席本次大会进行投票表决的,以其本人亲自投票的表决意见为准。

5、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6、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未能通过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会再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 6660066咨询。

8、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十四、持有人大会联系方式

持有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召集人(基金管理人)获取相应信息:

联系机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咨询专线:400-6660066 转9

联系人:金芬泉

电子邮件:ds@xcfunds.com

传真:(021) 5012 0886

网址:http://www.xcfunds.com

附件一:《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四: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

附件一:

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综合市场需求分析,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本基金实施转型。转型方案说明见附件四《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同时,为实施本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并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转型后基金运作的特点及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了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季季添金份额、□岁岁添金份额),就于2017年6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机构)同意代理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签署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使用。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3. 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 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三: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四: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综合市场需求分析,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拟对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

本次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诚添金”)转型方案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为参加大会的季季添金、岁岁添金各自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转型已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需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转型方案要点

(一)变更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由“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变更基金的类别和运作方式

本基金的类别由债券型基金转型为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由原“运作周年滚动”运作方式改为常规契约型开放式,并取消分级运作机制。

同时,变更后的基金在类别设置上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率收费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修改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等投资相关条款

对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合同》中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四)变更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五)调整基金的费率

对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申购费率、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内容进行了调整。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保持不变。

(六)其他相关事项的修改

1、考虑到本基金转型后不再是分级基金,删除原基金合同中关于季季添金、岁岁添金和分级相关的内容。

2、删除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份额发售的部分,并补充基金的历史沿革等内容。

3、考虑到自《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准则等法律法规陆续修订,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转型后的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特征修订《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转型后的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特征、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基金合同的其他内容。

三、转型前后的申购赎回安排

1、集中赎回选择期

自此次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集中赎回选择期。在集中赎回选择期间,投资人仅可以申请赎回,不可以申请申购。

(1)集中赎回选择期内的投资比例

在集中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的投资比例限制。

(2)集中赎回选择期内的份额配比

在集中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季季添金与岁岁添金份额不超过7:3的限制。

(3)集中赎回选择期内的份额净值

自集中赎回选择期首日起,季季添金不再获取约定收益,岁岁添金不再内含杠杆机制,两级份额各负盈亏。季季添金份额、岁岁添金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季季添金份额、岁岁添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集中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及对应的未付收益统一结转为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结转后的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具体集中赎回选择期安排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2、《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集中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结转后的基金份额结转为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

自集中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3、恢复申购、赎回等业务

在《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果议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的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转型方案议案。

(二)基金转型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为应对转型后遭遇大规模赎回,基金在转型期间将尽可能保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应付转型前后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赎回,降低净值波动率。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0066

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