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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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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7-014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于2017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7年6月12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武商集团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商集团第七届董事会已运行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董事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和单独及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推荐,提名陈军、秦琴、陈业高、熊海云、汪强、王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喻景忠、田玲、吴可、岳琴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可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规定,吴可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以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提交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二0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12日

附:候选人简历

陈军:男,54岁,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武商集团保卫部部长、亚贸广场副总经理、武汉广场董事长。现任武商集团党委委员、武商广场党委书记兼总经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股份31.33万股,在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专项账户下认购股份26万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秦琴:女,47岁,大学,中共党员,历任世贸广场楼面经理、高级经理、量贩公司门店店长、武商集团工会主席、集团党委委员、监事长。现任武商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长。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专项账户下认购股份6.5万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业高:男,52岁,硕士,历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策划部、金融发展部、营运部副经理,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部经理、策划营运部经理、营运部经理、策划部投资总监。现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兼任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及武汉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2006年6月,因武汉证券公司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经营证券业务及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作为承担责任的人员之一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并被武汉中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熊海云:女,53岁,大专,中共党员,历任武商量贩有限公司武商超市核算经理,胭脂店、天丽店、鄂州店、黄州购物广场店、滨湖店店长,鄂黄分公司总经理,珞喻店、卓豹店店长。曾荣获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湖北省劳动模范、武汉市老劳模新贡献标兵,2015年当选全国劳动模范,2016年11月当选武汉财贸工会兼职副主席。现任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超级生活馆店长。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股份10.40万股,在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专项账户下认购股份149.50万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汪强:男,39岁,经济学学士,历任ABB(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法国威立雅水务集团(亚太区)多个财务管理职位,银泰商业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银泰商业集团总裁助理,现任银泰商业集团副总裁。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伟,男,49岁,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东门店副店长、华强北店副店长、深圳深南店店长、深圳东门商圈副总经理、珠海店总经理、无锡清扬店总经理,重庆茂业百货总经理,成商集团董事、总经理,山东区域总经理、华东泰州区域总经理,现任银泰商业集团武汉区域总经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喻景忠:男,53岁,硕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历任中南财经大学教师、黄石市工商银行信贷主管、深圳市检察院司法会计技术顾问。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兼任中南财大司法鉴定中心首席技术顾问,湖北省国资委法律与会计顾问,全国物证技术检验委员会副秘书长。《司法会计学》学科创始人之一,主持或参与《票据法》、《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与修订工作。目前兼任长江传媒、鼎龙股份、江西长运独立董事。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田玲:女,48岁,教授,博士生导师。在武汉大学任教至今。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保险系主任,武汉大学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社会兼职有亚太风险管理与保险学会APRIA会员,中国保险学会理事,武汉系统工程学会理事。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可:男,61岁,硕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中国军事经济学院物流管理教官,深圳投资开发公司投资部经理。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教授。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岳琴舫:男,54岁,本科,注册律师,国家一级律师职称。历任中南财经大学教师。现任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理工大学、中国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7-015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九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九次(临时)监事会于2017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7年6月12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武商集团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商集团第七届监事会已运行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由职代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

经本公司监事会及相关股东推荐,提名殷柏高、汪梅芳、艾璇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6月12日

附:候选人简历

殷柏高:男,56岁,中共党员,大学。历任武汉商场外供部副经理、党支部副书记,人事工资科第一副科长,劳动劳保项目负责人,劳动工资项目负责人、武商集团人事部部长,人事培训部经理,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武商集团副总经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股份39万股,在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专项账户下认购股份6.50万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汪梅芳:男,51岁,中共党员,大学,政工师。历任武汉百货批发站干事,武汉市商业管理委员会宣传部干事,武汉市工业品商业(集团)总公司办公室副科长、科长,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武商联)市场部经理、营运部经理。现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武商联)办公室主任,武汉汉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艾 璇:女,40岁,经济学硕士,会计师,ACCA。历任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营业部客户交易经理,客户投资顾问,湖北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银泰商业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现任银泰商业集团财务管理部主任会计师。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7-016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0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网络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武汉国际广场八楼会议室(武汉解放大道69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涉及董事和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4人、监事3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第七届十九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17年6月26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及信函登记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690号国际广场8楼武商集团法律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690号国际广场A座8楼法律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22

电 话:027-85714295 传真号码:027-85714049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690号国际广场A座8楼法律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22 电子邮箱:xuanl528@163.com

联系电话:027-85714295 传真电话:027-85714049

5、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九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1”,投票简称为“武商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议案:在“同意表决票数”栏填写欲投实际票数。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份账户: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7-017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喻景忠、田玲、吴可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喻景忠先生、田玲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可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7-018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喻景忠,作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喻景忠

2017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7-019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田玲,作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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