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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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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公告编号:2017-034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6月12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 158 号厦门京闽中心酒店 26 楼 2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数量117,513,0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7565%。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人,代表股份数量107,512,1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756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量10,000,8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0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14,097,6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48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7,513,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7,513,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17,513,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7,513,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17,513,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17,513,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097,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17,513,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097,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调整的议案》;

同意57,147,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胡精沛先生、邹鹏先生和黄朝阳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9.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17,513,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097,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任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117,513,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097,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117,513,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胡光建、杨文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