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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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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无异议函到期的公告

2017-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5 证券简称:天地源 公告编号:临2017-017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无异议函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4日,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办理与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不超过4.4亿元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融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1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6-063号)。

2017年3月31日,公司收到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信建投“农银穗盈-建投汇居-天地源物业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840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7-010号)。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2016年12月16日)起6个月内有效。

在取得无异议函后,公司积极开展发行准备工作,并会同主承销商向潜在投资者进行了推介。由于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债券市场基本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综合融资成本较该项工作启动前已大幅提高,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实施本次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目前,该无异议函已到期。今后,公司将根据未来市场情况及时更新申报材料,择机再积极推进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工作。

本次无异议函到期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