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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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办理到期份额折算期间鼎利A、
鼎利B停复牌的公告

2017-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7年6月16日为到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中欧鼎利份额(包括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场内简称“中欧鼎利”,基金代码:166010)、A份额(场内简称“鼎利A”,基金代码:150039)与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场内简称“鼎利B”,基金代码:150040)办理到期份额折算业务,故鼎利A与鼎利B于2017年6月19日上午开市起暂停交易,并将于2017年6月20日上午开市起恢复正常场内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6月20日鼎利A、鼎利B的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6月19日的鼎利A、鼎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鼎利A、鼎利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鼎利A、鼎利B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基准收益后与2017年6月20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7年6月20日当日鼎利A、鼎利B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规则详见2017年6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到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

方式召开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5日起,至2017年7月19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中心5层

联系人:曹晓斐

联系电话:021-68609600—2011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7月4日,即在2017年7月4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7年7月5日起,至2017年7月19日17:00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中心5层

联系人:曹晓斐

联系电话:021-68609600—2011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2、《关于调整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婕

联系电话:021-68609600-5091

传真:021-33830351

网址:www.zofund.com

2、监督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八、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附件一:《关于调整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

附件二:《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

关于调整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

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欧强利债券型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并按照附件四《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对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予以修订。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办理本次中欧强利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中欧强利债券型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托管协议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附件二:

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说明: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3、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4、本表决票可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或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7年7月19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注: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3、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附件四:

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一、重要提示

1、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欧强利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中欧强利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需经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因此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中欧强利债券型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方案或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要点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审议修改基金的管理费用事项。本次修改的合同条款列示如下:

基金合同修改前: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合同修改后: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修订后的《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中欧强利债券型基金基本情况

中欧强利债券型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27号)准予注册,《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必要性

中欧强利债券型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约定了管理费率为0.50%,然而,考虑到同类型基金出现了费率降低的趋势,本基金拟召开持有人大会,将本基金的管理费率降低至0.30%,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三)中欧强利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可行性

1、法律可行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可以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调整基金管理人的报酬标准。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一般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因此,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运作可行性

本次基金合同修改不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登记机构的变更,技术上可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顺利执行。

四、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预防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进行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基金合同修改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新的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议案。

(二)预防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运作过程中的相关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五、反馈及联系方式

投资者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及时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

联系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

联系电话:021-68609700

传真:021-33830351

网站:www.zofun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