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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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2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以短信、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6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因信息的不确定性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22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将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3)。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同方华光暨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开展军民协同创新,打造公司的产业发展新动力。同意公司现金出资3,315万元与华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教师团队巩马理、闫平、肖起榕、付星、张海涛、柳强、黄磊、李丹共八位老师共同出资设立同方华光系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同方华光”),注册资本为6,500万元。设立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同方华光51%股权。

由于共同投资方华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投资构成了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立业先生、范新先生、童利斌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何佳先生、蒋毅刚先生、赵晶女士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就本次关于参与设立同方华光暨关联交易事宜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方案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上述交易文件后,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系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共同投资形成的关联交易,交易方案切实可行;

3、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就上述议案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21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和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8)和《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0)。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收购,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1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6日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2)。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6)。

为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2017年6月1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7年6月22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上海莱士,股票代码:002252)不超过29.9%的股份。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亚洲领先的血液制品企业,主要从事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类等血液制品的生产销售。业务范围涵盖血液制品人血蛋白、人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三类别的11项产品。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莱士中国有限公司为上海莱士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32.10%和30.36%。

(二)交易方式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并配套募集资金。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与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正组织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本次重组方案及交易金额仍需与各方进一步协商论证。相关各方正全力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任何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

(四)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自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公司已聘请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审计机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上述中介机构正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现场工作,公司尚未与上述机构签订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正式协议。

(五)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前置审批意见。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相关部门报送申请。

二、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法律、审计及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程序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且具体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尚未最终完成,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善,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特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

三、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因信息的不确定性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2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4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并择机发行不超过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SCP)。2017年1月22日,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核定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5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完成上述超短期融资券的第二次发行暨公司超短期融资券2017年度的第二次发行,发行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16日全额到帐。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有关文件已经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上公告。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