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59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6月19日下午14:00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17年5月15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5月26日实施完毕,本次分红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64,155,338元,变更为人民币3,128,310,676元。据此公司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了相应变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17年5月15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5月26日实施完毕,本次分红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64,155,338元,变更为人民币3,128,310,676元。据此变更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修正案》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为此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权签署与上述事项相关的文件及做出必要行为,该等授权包括但不限于:(1)就本次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事项的工商变更及备案事项。(2)授权办理与上述事宜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关于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各下属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计划自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前,为其向各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贷款额度6亿元人民币事项(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融资租赁等)提供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贷款机构办理担保及贷款手续,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向各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贷款提供上述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各单位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产质量、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并采取了相关必要担保风险防范措施,公司为此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向各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以与有关各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向各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公司董事会已于事前将公司拟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向各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相关材料提供给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向各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关于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经营计划,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置换到期债务及其他合法合规用途,具体以募集说明书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17年7月5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7年6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6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
下属控股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下属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计划自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前,为公司各下属控股公司向各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贷款额度6亿元人民币事项(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融资租赁等)提供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贷款机构办理担保及贷款手续,签署相关文件。
2017年6月19日公司5届2次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授权担保额度如下:
■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南昌业际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七路192号
法定代表人:黄晓嵘
注册资本:3亿元
经营范围: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元器件、光电产品、手机零部件、触摸屏及原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深圳业际光电有限公司持有南昌业际电子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公司持有深圳业际光电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7 年3 月 31 日,总资产为 49,261.37万元,净资产为18,978.83万元;2017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 万元,净利润-27.4 万元。
2、名称:江西省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井开区拓展大道299号
法定代表人:李林聪
注册资本:2,000万
经营范围:显示屏功能玻璃面板:电子制品;液晶屏幕;触控屏幕;模组;无线电、微电子、通讯、IT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江西省平波电子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公司持有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7 年3 月 31 日,总资产为42,225.83万元,净资产为4,070.56万元;2017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23.02万元,净利润-395.21万元。
3、名称:江西省鼎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井开区拓展大道299号
法定代表人:李林松
注册资本:500万
经营范围:显示屏功能玻璃面板:电子制品;液晶屏幕;触控屏幕;模组;无线电、微电子、通讯、IT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江西省平波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江西省鼎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份,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江西省平波电子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公司持有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7 年3 月 31 日,总资产为8,724.55万元,净资产为1,479.46万元;2017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85.72万元,净利润-44.9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向各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贷款提供上述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各单位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产质量、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并采取了相关必要担保风险防范措施,公司为此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向各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以与有关各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向各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公司董事会已于事前将公司拟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向各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相关材料提供给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向各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6月19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64,315.5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9.38%。均为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5届2次董事会决议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6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7年7月5日(周三)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7月5日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4日-7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7月4日15:00至2017年7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30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9栋1楼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2.00元代表对议案2进行表决,3.00元代表对议案3进行表决。
四、出席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参会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任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查验。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外环89号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56120
(二)登记时间:
2017年7月1日(周六)的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33-2343868 传真:0533-2343856
3、会议联系人:金波、陈海元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7”,投票简称为“合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6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曾力、陈运、马娟娥、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行健投资”)、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易泰投资”)合计持有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512,342,8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128,310,676股的16.38%。上述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文开福先生一致行动人,其中曾小利女士任公司监事。
上述股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1,283,105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9,347,924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1.90%。
一、拟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法人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 公司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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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曾力、陈运、马娟娥、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承诺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内,承诺人均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截至2017年3月31日,上述锁定期已届满,承诺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作为公司在任监事,曾小利女士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曾小利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