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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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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的公告

2017-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及二级全资子公司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各签署了一份贷款合同,贷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0,000万元及人民币40,000万元。该贷款属于日常经营性借款,无需经过董事会审议。本次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贷款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及人民币4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贷款人支付凭证的记载金额为准。

2、贷款用途:用于公司子公司项目后期建设。

3、贷款期限:每笔贷款的期限为自该笔贷款发放日(含该日)起至第一笔贷款发放日(含该日)起满18个月之日(不含该日)止。

4、贷款利率:在本合同签订时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年利率为9%/年,在贷款期限内如果国家上调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R个百分点(上调后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比本合同签订时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的百分点以下简称“R%”),则自国家宣布的新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之日起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年利率变更为(9+R)%/年。在贷款期限内国家多次上调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每上调一次均按前述调整方式相应上调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年利率;在贷款期限内国家下调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年利率不需下调。

5、担保方式:抵押及保证担保。

本次贷款系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提升流动性资金的灵活性,为业务发展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37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