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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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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17-030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公司新总部办公楼三楼圆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独立董事杨建军先生于2017年 6月2日发出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征集委托投票权期间,未收到委托投票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姚良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孔东梅女士因外地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杨耀兴先生出席会议;财务负责人黄满祥先生及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制定本次股权激励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数量及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因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6月16日收到张金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金良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副董事长、集团总裁、行政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张金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因此其本次可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占本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百分比不再在《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单独列示。

1.05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禁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回购与注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1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2议案名称: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3议案名称: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谭钦兴先生、杨耀兴先生、黄满祥先生回避了本次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合计持有本公司2,198,740股股份)。

2、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均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宝明、陈锦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17-031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针对2017年4月25日开始筹备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前期决策和实施过程,公司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

2017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5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5月9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变动买卖证明》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在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 (2017 年3 月 28日至 2017 年5 月9 日),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吉松林、刘军、牛有江、杨向阳为内幕知情人,其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该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