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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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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28股票简称:中国石化公告编号:临2017-1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年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H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7年6月28日

(二) 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号北京港澳中心瑞士酒店

(三) 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由中国石化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玉普先生主持。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中国石化《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7人,董事长王玉普先生、副董事长戴厚良先生、董事王志刚、张海潮、焦方正、马永生先生,独立董事汤敏先生出席了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蒋小明、阎焱、樊纲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刘中云、周恒友、邹惠平、俞仁明先生出席了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监事蒋振盈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

3、 高级管理人员凌逸群、王德华、常振勇、雷典武先生列席了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

4、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黄文生先生出席了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股东年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中国石化《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中国石化《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中国石化2017年度外部审计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决定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给予中国石化董事会增发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选举李云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选举赵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石化所属销售公司境外上市符合《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石化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石化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销售公司境外上市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就销售公司境外上市仅向中国石化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7项、第8项、第11项、第1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等议案已分别获得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第17项议案涉及控股股东回避表决,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对第17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就销售公司境外上市仅向中国石化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涉及控股股东回避表决,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四、 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就销售公司境外上市仅向中国石化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涉及控股股东回避表决,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附属公司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五、律师见证情况

1、 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股别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巫志声、许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国石化境内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的巫志声律师和许敏律师出席了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为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认为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中国石化《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股东年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的 H 股证券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被委任为股东年会的点票监察员。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临2017-1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履行民主程序,余夕志先生(简历见附件)当选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17年6月28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6月28日收到王亚钧先生的辞职报告。王亚钧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中国石化监事职务。王亚钧先生确认其与中国石化监事会之间没有不同意见,也没有任何有关其辞任监事的事宜须提呈中国石化的股东注意。

王亚钧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他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28日

附件:余夕志先生简历

余夕志,55岁。余先生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学博士。1997年8月起任安庆石油化工总厂副厂长兼化肥厂厂长;1999年9月起任安庆石油化工总厂党委常委;2000年2月起任中国石化安庆分公司副经理;2000年9月起任中国石化安庆分公司经理;2005年1月起任安庆石油化工总厂厂长;2009年5月至2010年7月挂职安庆市委常委;2010年7月起任茂名石油化工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石化茂名分公司总经理;2016年7月起任茂湛一体化领导小组组长;2016年12月起任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7年4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化人事部主任。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临2017-2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6月28日在中国石化总部召开。会议由监事赵东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6名。监事蒋振盈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监事余夕志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到会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根据公司境内外上市地证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选举赵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