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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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7-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6月30日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7-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6月30日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人,实际表决的监事三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川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监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股票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7-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持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0,519,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因发行可交换债券质押于中德证券“清华控股-中德证券-清控可交换债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公司股票1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清华控股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即151,217,965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60,487,186 股;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30,243,593 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即120,974,372 股,在任意连续90日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60,487,186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清华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二)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止本公告日,清华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0,519,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因发行可交换债券质押于中德证券“清华控股-中德证券-清控可交换债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公司股票1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

清华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2008年1月31日,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完毕,登记、托管完成后,清华控股持有公司89,606,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2%。清华控股承诺自本次吸收合并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吸收合并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即该部分股份自2011年2月1日起可上市交易。

后经公司历次送股、转股、增发股份,及清华控股发行可交换债券,减持、增持公司股份,截止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清华控股持有公司股票170,519,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其中,2016年11月2日,通过市场集中竞价增持3,233,737股。

(三)清华控股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情况:清华控股过去十二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情况。最近一次减持是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6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14,915,700股,均价29.67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目的:进行对外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持有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四)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五)减持数量及比例:自公告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清华控股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即151,217,965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60,487,186 股;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30,243,593 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即120,974,372 股,在任意连续90日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60,487,186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六)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七)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清华控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期间,清华控股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清华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一)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