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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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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6版)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赵景云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曹阳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四、 基金的名称

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利用定量投资模型,灵活应用多种策略对冲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谋求投资组合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如期权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占本基金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比例范围为80%-120%,其中,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市值、卖出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卖出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的合约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买入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的合约价值的合计值。

开放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封闭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开放期内,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本基金不受证监会2010年4月21日发布的证监会公告【2010】13号《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第五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及第(七)项的限制。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在力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全市场选股构建预期收益高于市场回报的投资组合,同时利用股指期货等多种策略对冲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以求获得不依赖市场整体走向的比较稳定的长期资产增值。

1、股票投资策略

(1)多因子alpha模型——股票超额回报预测

多因子alpha模型以中国股票市场较长期的回测研究为基础,结合前瞻性市场判断,用精研的多个因子捕捉市场有效性暂时缺失之处,以多因子在不同个股上的不同体现估测个股的超值回报。概括来讲,本基金alpha模型的因子可归为如下几类:价值(value)、质量(quality)、动量(momentum)、成长(growth)、市场预期等等。公司的量化投研团队会持续研究市场的状态以及市场变化,并对模型和模型所采用的因子做出适当更新或调整。

多因子alpha模型利用长期积累并最新扩展的数据库,科学地考虑了大量的各类信息,包括来自市场各类投资者、公司各类报表、分析师预测等等多方的信息。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状况及变化对各类信息的重要性做出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判断,适合调整各因子类别的具体组成及权重。

(2)风险估测模型——有效控制预期风险

本基金将利用风险预测模型和适当的控制措施,有效控制投资组合的预期投资风险,并力求将投资组合的实现风险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3)交易成本模型——控制交易成本以保护投资业绩

本基金的交易成本模型既考虑固定成本,也考虑交易的市场冲击效应,以减少交易对业绩造成的负面影响。在控制交易成本的基础上,进行投资收益的优化。

(4)投资组合的优化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预期回报,风险及交易成本进行投资组合优化。其选股范围将包括流动性和基本面信息较好的股票。

(5)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将根据所考虑各种信息的变化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重新优化,调整投资组合的构成,并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控制和调整投资组合的换手率。

2、量化对冲策略

现阶段本基金将利用股指期货剥离多头股票部分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因素,计算组合需要的市场风险暴露度贝塔。然后根据贝塔模型,计算投资组合中股票部分对股指期货标的的贝塔暴露度从而进一步计算需要使用的期货合约数量,对合约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行适合灵活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通过空头部分的优化创造额外收益。

随着监管的放开及其他工具流动性增强,基金管理人会考虑使用其他对冲工具,例如融券卖空,期权等等,通过优选空头工具,采用优化高效的市场风险管理方式。

3、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固定收益资产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

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等因素对固定收益资产的影响,进行合理的利率预期,判断市场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在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具体采用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信用利差和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现金管理等管理手段进行个券选择。

4、其他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股票指数期货、权证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控制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特殊的混合型基金,通过采用量化对冲策略剥离市场系统性风险,因此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较小。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采用alpha套利策略,通过量化选股模型构建具有持续稳定收益的股票组合,同时利用对应的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对冲,实现稳定的绝对收益。本基金股票组合跟踪沪深300指数,利用沪深300股指期货套保功能对冲市场风险;当前我们投资建仓的最大障碍是股指期货贴水太深。

6月初,股指期货贴水有所收窄,考虑组合预期超额收益水平,我们认为可以开始适当建仓,因此我们逐步进行了加仓。但是考虑到股指期货仍然有一定的负基差,我们目前保持中等仓位。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基金的业绩报告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图示日期为2016年5月26日至2017年3月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的投资标的交易费用;

6、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7、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8、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费率的除外。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基金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作了更新。

2、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更新内容作了相应的更新。

3、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4、 “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作了更新。

5、 “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投资业绩作了更新。

6、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前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公布日至本次更新内容截止日的历次信息披露作了更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