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7-075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北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近日,公司就为北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事项与上海中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被担保的主债权的金额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分别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金额为人民币54,672,504.00元。若合同期内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而导致金额调整的,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主债权金额随之相应调整。
2、保证范围
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延迟履行金、租赁物残值转让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及执行费、差旅费等)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应补交的税款等)。
3、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届满之次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经债权人确认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行终止。
5、主合同债权的转让
保证期间,若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向受让债权的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债权人将债权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或转让给多名受让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对经受让后的各名债权人分别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的,本合同当事人应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均适用中国法律。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额度内。
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4,6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5.92%,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2.31%。其中,公司为青岛星跃铁塔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9,600万元;公司为北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85,000万元。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进行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