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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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
提示性公告

2017-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67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限售股份发行总数743,952,000股,其中2014年3月20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668,952,000股,2014年6月27日,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75,000,000股。2015年3月31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发行的股份100,342,800股解除了限售,2017年3月31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发行的股份568,609,200股解除了限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解除限售数量为150,00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3,128,310,676股的4.7949%。

2、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的利润分配,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564,155,33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128,310,676股。

3、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7月11日(星期二)。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文开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74号)核准:

1、2014年3月20日,公司向文开福发行307,679,854股股份、向曾力发行57,095,255股股份、向陈运发行52,337,265股股份、向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5,154,260股股份、向泰和县行建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39,802,644股股份、向马娟娥发行33,305,517股股份、向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8,430,460股股份、向张永明发行26,758,080股股份、向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0,068,560股股份、向尹宪章发行16,652,758股股份、向李三君发行14,273,763股股份、向余达发行9,515,842股股份、向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8,361,900股股份、向曾小利发行4,757,921股股份、向唐美姣发行4,757,92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14元/股。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4年3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由334,476,000股增加至1,003,428,000股。

2、2014年6月27日,公司向尹江发行30,000,000股股份、向上海星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5,000,000股股份、向王凯发行15,000,000股股份、向李铁骥发行15,000,000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提高重组整合绩效,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14元/股。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4年7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由1,003,428,000股增加至1,078,428,000股。

3、2015年3月31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154,260股)、张永明(持股26,758,080股)、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068,560股)、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361,900股)可上市流通。

4、2017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文开福(持股307,679,854股)股份、曾力(持股57,095,255股)、陈运(持股52,337,265股)、泰和县行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9,802,644股)、马娟娥(持股33,305,517股)股份、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430,460股)、尹宪章(持股16,652,758股)、李三君(持股14,273,763股)、余达(持股9,515,842股)、曾小利(持股4,757,921股)、唐美姣(持股4,757,921股)可上市流通。

5、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的利润分配,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564,155,33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128,310,676股。

截至目前,因该次非公开发行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公司新增的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50,00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

2、本公司尹江(持股60,000,000股)、上海星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000,000股)、王凯(持股30,000,000股)、李铁骥(持股30,000,000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按照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承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15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128,310,676股的4.7949%。

3、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4、截止本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中,尹江持有的上市公司60,000,000股股份、上海星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市公司19,830,000股股份、王凯持有的上市公司30,000,000股股份、李铁骥持有的上市公司30,000,000股股份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即特定股份)的股东(即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且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还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且出让方、受让方在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新股发行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承诺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持有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合力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限售承诺;

2、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合力泰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的情形,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后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对合力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限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况;

3、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不存在因其他限制而导致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数低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68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曾小利女士、曾力先生关于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股票解除质押的情况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曾小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515,842 股,占公司总股本3,128,310,676股的0.30%。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总持股的0%;公司股东曾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190,510 股,占公司总股本3,128,310,676股的3.65%。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0,010,51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总持股的96.34%。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文开福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69,700,200股、股东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9,700,000股、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2,600,000股、李三君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129,526股、唐美姣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500,000股、曾力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0,010,510股、陈运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8,674,400股、尹宪章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000,000股、马娟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6,900,000股及余达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文开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处于质押状态本公司股份780,214,636股,占公司总股本3,128,310,676股的24.94%。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成交;

2、天风证券深圳路营业部股票质押交易类凭条。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