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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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7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17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物流地产业务拟适度增加土地及项目储备,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便于计划管理和实际运作,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单次竞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行使竞买决策权,竞买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股权、出资权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与上述竞买有关的具体事宜,并在注册资本不超过单个项目竞买金额范围内设立项目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新设设立及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等)负责项目的实际运作。

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修订稿)(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7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17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一定额度内行使竞买决策权并设立项目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且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系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

相关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借款人(被担保人):平潭信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环博达物流有限公司

●借款额度:6,000万元、20,000万元

●担保情况:股权质押担保、不动产抵押担保

一、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流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潭信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信汇”)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授信合同》,总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6,000万元,授信期限为36个月,具体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同时,公司为上述两项业务的融资本息提供差额补足义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上述借款事项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借款及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各方尚未签订相关贷款、担保及差额补足协议,具体内容以贷款实际发生时,各方最终实际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三、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9,630.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52%。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