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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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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更正公告

2017-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7-046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出具的德师报(函)字(17)第Q00360号《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现经核实,专项说明中《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中部分项目填写有误。现进行更正如下:

原汇总表需调整项目如下:

现更正如下:

说明:

注1:系本公司依据与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于2016年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标的资产的过渡期损益,过渡期损益是指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期间标的资产实现的合并净利润。首先,该部分过渡期损益为标的资产过渡期取得的租金,其中应向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收取广州物业在过渡期的合并净利润人民币45.35万元,应向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取长春物业、郑州物业过渡期的合并净利润人民币825.98万元,合计为871.33万元;其次,根据双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未约定该过渡期损益的具体结算时点,截至2017年6月中旬该等款项已结清。

注2:系本公司2016年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标的资产的2016年第4季度租金,该标的资产的租户于2016年10月误将该项租金支付给该标的资产原所有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后已于2016年12月下旬将款项转回本公司。

根据上述更正事项,本公司重新出具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德勤也重新出具了《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德师报(函)字(17)第Q00671号)。以上重新出具的专项说明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更正。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