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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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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0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 2017-007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7月10日14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涂木林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7万股,并于2017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6667万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上市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修订后《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5月5日发出证监许可[2017]653号文件,核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首发上市,公开发行股票1667万股。

变更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人民币6667万元;

变更前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变更后实收资本:人民币6667万元;

变更前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变更后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17年6月8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1,563.62万元。其中:年产新型食品加工用输送带53,000平方米项目408.84万元、年产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精密工业用输送带50万平方米项目662.98万元、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491.8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长江证券保荐承销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接待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80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 2017-008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二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费敏怡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7年7月10日,艾艾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3.6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年产新型食品加工用输送带53,000平方米项目408.84万元、年产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精密工业用输送带50万平方米项目662.98万元、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491.80万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3.62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共表决2票,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俞秀丽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孔羽先生已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现提名俞秀丽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由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俞秀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6月出生,中专学历。1994年9月至1996年6月,就读于上海市司法学校;1996年10月至1999年8月,任职上海市华联超市;2001年9月至2003年1月,任职上海黑牡丹美容美发学校,2004年3月至2012年9月任职艾艾工业皮带(上海)有限公司经营部,2012年9月迄今任职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

表决结果:共表决2票,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80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 2017-009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艾精工”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3号文)核准,艾艾精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70,000股,每股发行价9.81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146号文核准,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50,000,000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66,670,000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53.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44.5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08.7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19日出具大华验字【2017】第000326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艾艾精工设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后,艾艾精工、长江保荐与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艾艾精工、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分别与长江保荐及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拟以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时建成投产,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利用自有资金或适当安排银行贷款用于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支付的相关款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4年12月经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闸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予以备案,并经公司2015年1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7年6月8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1,563.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7月1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3005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意见如下:艾艾精工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艾艾精工截止2017年6月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7月10日,艾艾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3.6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年产新型食品加工用输送带53,000平方米项目408.84万元、年产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精密工业用输送带50万平方米项目662.98万元、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491.80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2017年7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及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资立项项目自筹资金,有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资立项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2017年7月10日,艾艾精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3.62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资立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3005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艾艾精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艾艾精工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3005号)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2017-010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2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东路200号5号楼 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26日

至2017年7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6公司已经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7-007 号公告。

上述议案7公司已经于2017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7-008 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2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

投票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参会回执和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17 年 7 月 2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接待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5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 16:30 之前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传真至:021-65480430。

(3)邮件登记

采用邮件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 16:30 之前(以发送时间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

zhengquanbu@aabelt.com.cn。

(4)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 16:30 之前(以邮戳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580号 邮编:200433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月玲

电话:021-65305209 传真:021-65480430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附件 3: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 东 大 会 参 会 回 执

截至2017年7月 19 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拟参加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 2017-011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及公司类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召开董事会第二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7万股,并于2017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6667万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上市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二、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7万股,并于2017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6667万元。

变更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人民币6667万元;

变更前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变更后实收资本:人民币6667万元;

变更前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变更后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公司类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