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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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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山西证券为代销机构、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7-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协商一致,决定于2017年7月14日起增加山西证券为本公司代销机构,代销本公司旗下基金,同时开通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山西证券认购或申购(含定投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

二、 适用基金

三、 转换业务基本情况

投资者可在山西证券办理本公司指定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信达澳银鑫安债券基金(LOF)不能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相互转换,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A、B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A、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基金A、C、E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

四、业务咨询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