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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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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管理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7-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7-055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管理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地投资”)于2015年7月16日与标的公司山东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德新能源)、其股东(委托方)迟少留、蒿玲玲及担保方济南开发区星火科学技术研究院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迟少留、蒿玲玲将其合计持有的泰德新能源80%股权委托鲁地投资经营管理;后经鲁地投资和泰德新能源公司重新测算,并经鲁地投资和泰德新能源股东迟少留、蒿玲玲及担保方济南开发区星火科学技术研究院协商确定,2015年8月7日,鲁地投资与标的公司泰德新能源股东迟少留、蒿玲玲及担保方济南开发区星火科学技术研究院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变更协议》。

上述委托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6日、2015年8月7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及《关于<委托管理协议>部分条款变更及补充信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

鉴于标的公司泰德新能源股东之一蒿玲玲将其持有的泰德新能源1.8%股权转让给车春玲,2017年7月11日,鲁地投资与泰德新能源股东迟少留、车春玲及担保方济南开发区星火科学技术研究院签署《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完成股权质押工商登记手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山东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原股东一致同意蒿玲玲将其持有的山东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1.8%股权转让给车春玲,其余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变更后股东情况为:

(一)迟少留,认缴出资额982万元,持股比例98.2%;

(二)车春玲,认缴出资额18万元,持股比例1.8%;

二、山东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承诺,股权变更后山东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股东对于原股东与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签订的《山东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及2015年8月7日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变更协议》承诺依旧合法有效并继续履行。

三、担保方济南开发区星火科学技术研究院承诺,对于山东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原股东与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签订的《山东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及2015年8月7日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变更协议》中的全部担保事项承诺不因股东的变更而变更,依旧合法有效并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