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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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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2017-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编号:2017-034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果董事对临时公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上市公司”、“本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南通瑞祥针织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37号)。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浙江大豪明德智控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明德”)90%股权的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资产交付及过户

2017年7月11日,经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浙江大豪明德智控设备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大豪明德90%股权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8C15162)。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已取得大豪明德100%股权,大豪明德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后续事项

(1)公司尚需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南通瑞祥针织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624,875股股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及上市手续;

(2)公司尚需就南通瑞祥针织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标的资产认缴本公司注册资本办理验资手续,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尚需向南通瑞祥支付剩余现金对价;

(4)公司尚需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向包括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3,508,480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50万元,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及上市手续。

上述后续事项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结果。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出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大豪科技尚需向南通瑞祥针织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股份对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办理登记、上市手续,并办理大豪科技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大豪科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508,480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大豪科技将在核准批文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发行。上述后续事项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结果。

2、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7月12日出具《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认为:

本次交易方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必须取得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已具备资产过户的条件;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上述标的资产过户行为合法、有效,大豪科技已合法、有效持有大豪明德100%的股权;本次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