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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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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
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公告

2017-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

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24日、2016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就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099号)和《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099号)。2016年10月26日,公司按要求披露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近日,公司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函》”)。公司会同国融证券等有关中介机构,对该《函》提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3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

的补充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23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公司公告2016-030),已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风险予以提示。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正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阶段,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之中,现将未能及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可能导致的风险补充提示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福清王母山、福清马头山和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上述三个风电场项目已获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项目核准文件和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及福建省林业厅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获批后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截至目前,福清王母山项目和马头山项目申请农用地转用手续已获得正式受理。如上述三个风电场项目的土地出让手续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将可能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导致募投项目不能按期完工。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