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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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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017-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报表内容应列示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金融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②证明至少两年前,公司有投资金融产品、证券的记录(如仍为财务报表)或其他投资经验证明文件

(二)开户业务流程

非临柜办理

1、经办人将开户资料及填妥的《机构开户申请表》、《传真交易协议书》等资料邮寄或传真到直销柜台。

2、经办人打电话至直销柜台,确认资料无误。

3、直销柜台根据客户需要打印开户业务受理回单,回传给经办人。

4、经办人可于T+2日起查询开户是否成功。

柜台办理

1、投资人(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至直销柜台。

2、填写《开户申请表》等材料提交给直销柜台。

3、直销柜台打印开户业务受理回单,由投资人(经办人)确认签字。

4、投资人(经办人)可于T+2日起查询开户是否成功。

(三)认购须提交资料

1、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2、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风险揭示书》

(四)认购业务流程

传真办理

1、经办人将认购款划入指定直销专户。

2、经办人将填妥的《交易类业务申请表》等资料传真至直销柜台。

3、经办人打电话至直销柜台,确认资料传真无误。

4、直销柜台根据客户需要打印认购业务受理回单,传真至经办人。

5、经办人将填妥的《交易类业务申请表》等原件邮递至直销柜台。

6、经办人T+2日起可查询认购是否成功,认购份额须基金成立后方可查询。

柜台办理

1、投资人将认购款划入指定直销专户。

2、投资人携带相关资料,填妥《交易类业务申请表》,交由柜台人员处理。

3、直销柜台打印认购业务受理回单,交由投资人。

4、投资人T+2日起可查询认购是否成功,认购份额须基金成立后方可查询。

四、清算与交割

1、 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存放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投资人认购资金的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2、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 募集期限届满,若本基金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六、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65号3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0-95526

公司网址:www.bobbns.com

(二)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客户服务电话:95398

网址:www.hzbank.com.cn

(三)销售机构

直销中心: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直销中心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电子自助交易系统

1、本公司直销柜台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65号317室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

传真:010-83197627

联系人:王悦

公司网站:www.bobbns.com

2、本基金暂不通过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登记机构: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65号3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400-00-95526

传真:010-66226080

(五)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法定代表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砾

电话:010-85087929

传真:010-85185111

联系人:管祎铭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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