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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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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7-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7-03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6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7年7月16日—2017年7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6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17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20人,代表股份数389,666,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11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数388,908,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4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数757,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出席大会股东共持有公司389,666,311股,总有效表决票1,558,665,244票。

1.1 关于选举李秀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389,386,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

表决结果:通过。

1.2 关于选举郭淑芹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389,386,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选举杨凯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389,386,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选举应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389,386,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

表决结果:通过。

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2017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16日。

2、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出席大会股东共持有公司389,666,311股,总有效表决票1,168,998,933票。

2.1关于选举吕桂霞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89,386,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

表决结果:通过。

2.2关于选举孙茂成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89,386,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

表决结果:通过。

2.3关于选举毕焱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89,386,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

表决结果:通过。

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2017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16日。

3、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出席大会股东共持有公司389,666,311股,总有效表决票1,168,998,933票。

3.1关于选举陈永丰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389,386,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

表决结果:通过。

3.2关于选举修刚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389,386,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

表决结果:通过。

3.3关于选举孙玉菊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389,38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

表决结果:通过。

2017年6月23日,公司职工大会已选举赵大龙先生、张海涛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上述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2017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16日。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同意389,621,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

反对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9,681,80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2%;

反对1,5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4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

5、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89,621,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

反对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9,681,80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2%;

反对1,5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4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

6、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89,621,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

反对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9,681,80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2%;

反对1,5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4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

7、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89,621,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

反对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9,681,80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2%;

反对1,5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4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

8、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389,621,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

反对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9,681,80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2%;

反对1,5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4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

9、审议关于制定《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89,621,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

反对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9,681,80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2%;

反对1,5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4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

10、审议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89,621,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

反对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9,681,80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2%;

反对1,5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4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

11、审议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389,621,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

反对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9,681,80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2%;

反对1,5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4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秀宏、王妍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7-03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7年7月17日发出。

2、会议于2017年7月1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名。

4、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提议召开,并共同推举董事李秀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秀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李秀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选举李秀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以上议案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李秀林先生简历请参见 2017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郭淑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郭淑芹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选举郭淑芹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以上议案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郭淑芹女士简历请参见 2017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主任:郭淑芹

成员:杨凯、应刚

审计委员会主任:毕焱(独立董事)

成员:吕桂霞(独立董事)、杨凯

提名委员会主任:孙茂成(独立董事)

成员:吕桂霞(独立董事)、毕焱(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吕桂霞(独立董事)

成员:孙茂成(独立董事)、杨凯

投资委员会主任:杨凯

成员:应刚、吕桂霞(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上述董事的简历请参见 2017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郭淑芹女士担任总经理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通过聘任郭淑芹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郭淑芹女士简历请参见 2017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王振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王振宇先生已取得深圳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审议通过聘任王振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议案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王振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杨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张淑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议通过:

(1)聘任杨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2)聘任张淑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以上议案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杨凯先生简历请参见2017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淑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海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张海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张淑媛女士、王振宇先生、张海涛先生简历。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

附件:张淑媛女士、王振宇先生、张海涛先生简历

1、张淑媛女士, 1972 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92年7月至1997年1月任敦化林业机械厂会计,1997年1月至1999年1月任敦化林业机械厂审计处科员,1999年1月至2004年3月任敦化热油炉制造厂主管会计,2004年3月至2006年3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6年3月至2007年6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2007年6月至今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其间:2009年8月至今任通钢集团敦化塔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0年9月至今任吉林敖东大高酵素有限公司(2017年5月更名为吉林敖东酵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0月至今任吉林敖东顺合胶囊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今任吉林敖东集团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吉林敖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吉林敖东集团力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吉林敖东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吉林敖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吉林正容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吉林敖东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吉林敖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吉林敖东工业园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张淑媛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情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协议人敦化市金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5,000股,通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对应本公司股份195,000股;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振宇先生,1981年12月出生,经济学、法学双学位学士,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2004年7月至2009年6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文秘、董事会秘书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任延边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其间:2010年2月更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76)董事会秘书,2010年3月至2017年7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间:2014年7月-2017年6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17年7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其间:2013年5月至今任中山市公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王振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情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协议人敦化市金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0股,通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对应本公司股份78,000股;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张海涛先生,1986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2009年7月至2012年4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秘书,2012年4月至2017年7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2017年7月至今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间:201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张海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情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对应本公司股份13,000股;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7-03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17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提议召开,并共同推举监事陈永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永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陈永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陈永丰先生简历请参见 2017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