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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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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7-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7-095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7月17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发来的《告知函》:截至本《告知函》出具之日,受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窗口期以及股票停牌等因素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未能在增持期限内实施本次增持计划;鉴于目前公司正在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不再实施上述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

(二)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左洪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5,764,6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0%;褚淑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98,426,9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83%;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44,191,6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83%。

2017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临2017-052公告),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2017年5月22日,公司发布《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临2017-075号公告);上述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截止本公告日,左洪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3,223,5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0%;褚淑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57,483,0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83%;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90,706,6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83%。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7年7月17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发来的《告知函》: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尚未实施上述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为了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维护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地位,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拟实施如下增持计划:

(一)增持期间:自2017年1月16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种类:奥瑞德(证券代码:600666)无限售普通A股。

(三)增持数量:股份数不低于200万股,不高于1000万股。

(四)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合规方式。

(五)资金安排:所持股权质押融资所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及其说明

2017年7月17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发来的《告知函》: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尚未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说明如下:

(一)受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窗口期以及股票停牌等因素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未能在计划增持期限内实施本次增持。

1、2017年01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16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临2017-023公告);2017年03月08日,公司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一季度报告。

2、2017年01月0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临2017-013公告); 2017年02月10日,公司报送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临2017-027公告); 2017年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口头反馈意见。2017年03月30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查的申请》;2017年04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3372 号),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的申请(临2017-064公告)。

3、2017年04月27日至2017年05月09日,公司因相关媒体报道需澄清申请股票停牌。

4、2017年05月09日至2017年06月10日,公司收到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事后审核及媒体质疑澄清公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临2017-070公告、临2017-080公告),公司股票停牌。

5、2017年06月10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7-081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06月12日起连续停牌。

根据大股东、董监高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应当遵守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受上述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窗口期以及股票停牌等因素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未能在增持期限内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鉴于目前公司正在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可能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决定本次增持计划增持期限届满不再实施上述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