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7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1 股票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54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上午8:00在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董事丁毅、毛英、丁韫潞、陆大明、谭建荣、邹峻、刘裕龙因公务出差在外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6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万股。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60人调整为15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60万股调整为557万股。

董事周荣新先生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10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2017年7月17日为授予日,向154名激励对象授予55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97元/股。

董事周荣新先生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10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美元(按汇率6.90计约为人民币6.90元)收购CHOW HONG LUEN IRWIN持有的诺力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NOBLELIFT HOLDING SINGAPORE PTE. LTD.)100%股权。本次收购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特此公告。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11 股票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55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兴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6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3万股。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60人调整为15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60万股调整为557万股。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除自愿放弃认购的6名激励对象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54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

综上,同意以2017年7月17日为授予日,向154名激励对象授予557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6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7月17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57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97元/股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7月17日,向154名激励对象授予557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6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文件。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7年6月26日起至7月5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7月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7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7月17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55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557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7年7月17日。

2、授予数量:557万股。

3、授予人数:154人。

4、授予价格: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9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

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5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二、关于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原160名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60人调整为154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60万股调整为557万股。除此之外,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除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名激励对象外,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17年7月17日为授予日,向154名激励对象授予557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7月17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2017年7月1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557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荣新、钟锁铭、刘云华、刘宏俊、刘光胜以及苏琳,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股票卖出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选择B-S期权定价模型以及金融工程中的看涨-看跌平价关系式对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7月17日,在2017年至2020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根据B-S期权定价模型以及金融工程中的看涨-看跌平价关系式,估算:每份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C-P-X*((1+R)^T-1),其中“C-P”代表了对限制性股票在未来解除限售时可获得收益的贴现;X*((1+R)^T-1)代表购股资金的机会成本。

1、S0:授予日价格等于23.42元(以2017年7月17日收盘价作为授予日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2、X:授予价格等于12.97元;

3、e:自然对数的底数;

4、r:无风险收益率,以万得系统中公布的2017年7月17日国债到期收益率作为相应期限的无风险收益率。其中:1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3.4362%,2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为3.4626%,3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为3.4669%;

5、T:限制性股票购股资金投资年限,假设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日所在期间公司业绩条件成就后第一个交易日解除限售,且假设各业绩考核年度报告在次年4月披露,则各期限制性股票投资年限分别为1年、2年和3年;

6、R:资金收益率,取诺力股份2014年-2016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算术平均值15.86%。

根据上述公式及各假设参数,则测算的结果如下表所示: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授予的55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总成本为3,634.42万元。具体的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3,634.42万元,则2017年至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 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 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及其确定的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合法、有效。

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诺力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权益授予日及其确定过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限制性股票权益的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诺力股份不存在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4、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11 股票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7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作为买方,收购位于新加坡的诺力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交易对价为1美元(按汇率6.90计约为人民币6.90元)。

●本次收购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收购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收购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收购需要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核准/备案,尚存在不确定性等风险,请查看本公告“六、(二)本次收购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1美元收购CHOW HONG LUEN IRWIN持有的诺力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收购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7年7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表决结果11票同意,0反对,0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本次收购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后续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收购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本次收购涉及的其他事项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收购涉及境外投资,尚须履行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核准/备案程序。

3、本次收购无须征得债权人或/及其他第三方的同意。

4、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目标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CHOW HONG LUEN IRWIN(卖方)基本情况

1、姓名:CHOW HONG LUEN IRWIN

2、性别:男

3、国籍:新加坡

4、出生日期:1967年12月15日

5、新加坡身份证号码:S1797050Z

6、常住地址:56 HAVELOCK ROAD #32-146 HAVELOCK VIEW 新加坡(161056)

(二)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卖方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诺力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NOBLELIFT HOLDING SINGAPORE PTE. LTD.)

2、注册地址:77 ROBINSON ROAD #13-00 ROBINSON 77 新加坡(068896)

3、组建日期:2017年6月20日

4、注册号码:201717313K

5、发行股份:已发行股份数为1股,每股面值1美元。

6、董事:CHOW HONG LUEN IRWIN

7、股权结构:由CHOW HONG LUEN IRWIN全资持有

8、主营业务:其他控股公司(64202)

9、主要财务数据:因标的公司未有实际经营,因此无独立财务数据。

(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目标公司不涉及尚待审理、正在审理、尚待执行、正在执行的重大诉讼、仲裁或处罚;

2、本次收购不涉及目标公司的债务重组暨债权债务转移;

3、本次收购未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收购目标公司所需资金为1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收购境外公司100%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国家“走出去、一带一路”的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收购是在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收购股权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确定,决策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交易对价为1美元(按汇率6.90计约为人民币6.90元)收购境外公司100%的股权事项。

六、本次收购的目的及意义、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及意义

本次收购是公司基于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发展战略的背景下,为全面提升公司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大力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而实施。

1、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计划积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布局设点,以新加坡作为枢纽,辐射并进一步拓展亚太地区市场,加强公司与“一带一路”其他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的合作。我们将持续推进海外营销网络和渠道的优化与升级,组建海外市场评估、分析队伍,紧跟行业和市场的变化,研究客户发展情况和不断变化的需求,做好老客户、品牌客户的维护和进一步开发,加大亚太地区新兴市场和潜力型客户的开发力度。

2、此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在美国、俄罗斯、德国、马来西亚及新加坡等地均设有了子公司,深入目标市场的子公司和广泛的经销商网络使公司能够及时把握市场动态和捕捉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公司产品或服务附加价值,提升客户满意度,并积极通过信息的及时反馈帮助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柔性生产与服务管理系统。

3、通过此次收购,诺力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NOBLELIFT HOLDING SINGAPORE PTE. LTD.)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充分发挥诺力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NOBLELIFT HOLDING SINGAPORE PTE. LTD.)及所处的亚太地区在人才集聚、技术研发、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优势与经验,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公司将持续对标国际前沿,通过加强技术创新、资本运作、提升制造能力并不断完善运营管理体系,进一步巩固提高核心竞争优势,助力公司成为世界级仓储物流设备与整体物流解决方案提供者和服务商目标的达成。

(二)本次收购存在的风险

(1)本次收购需要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核准/备案,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

(2)因涉及境外收购,由于法律制度、政策、文化等方面差异,或存在一定投资风险。

(3)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后,在人员留任、资源整合等方面或存在一定风险。

(4)公司始终重视并积极引进具有高端国际化人才,但随着公司海外收购及业务的不断扩大,人才需求将急速增长,公司在未来或面临着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5)标的公司业务发展的风险。标的公司目前无实际经营,存在一定的风险。

(6)其他风险:公司发展海外业务,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其他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公司董事会将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各类因素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七、备查文件

1、《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11 股票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58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诺力股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诺力股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诺力股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等。现公司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公司披露的《诺力股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中有个别激励对象姓名填写出现错误,公司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名单

更正前:

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名单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诺力股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没有影响。公司更正后的《诺力股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调整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