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7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银证券安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5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银证券安进债券型A

中银证券安进债券型C

注: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2、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5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5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已完成建仓。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产品与交易部交易室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环节。研究团队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团队负责投资决策,交易室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公司一直严格遵循公平交易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严格的公平交易行为。在严格方针指导下,报告期内,未出现任何异常关联交易以及与禁止交易对手间的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开展交易价差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各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货币市场资金面波澜不惊,各主要期限资金融出入保持平衡,利率也保持在相对稳定区间。央行二季度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净投放资金2700亿,而一季度净回笼超过一万亿。与一季度相比,二季度在长期限资金(MLF)投放上有较大变化,一季度操作10次投放资金为1.44万亿,而二季度仅操作5次投放量竟达到了1.45万亿,最大单次独放量在6月初出现为4980亿,几乎相当于一次降准,4月与5月中旬皆有一次三千多亿规模的投放,央行在二季度不遗余力的保证了市场流动性的平稳。债券市场方面,4月份维持窄幅震荡格局,收益率略有上行,5月份则上行幅度明显加大,收益率曲线呈陡峭走势,进入六月份随着央行投放资金的规模显著扩大,恰逢配置资金入场买券,债市多头逐渐升温,遂于中旬走出一波罕见的“6月小牛市”,短短一周内收益率曲线整体下移超过20BP,短端下行幅度略大于中长端。

本基金遵循稳健管理原则,同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组合变化及时调整组合结构。具体看,组合建仓在一季度已经完成,二季度主要是进行流动性维护工作,通过场内与场外相应投资工具进行动态微调。总的看,二季度组合状态保持良好,收益率保持平稳。未来,我们将继续以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展开工作,谨慎勤勉,力争在安全稳定前提下为持有人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中银证券安进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05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2%;截至本报告期末中银证券安进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04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4月18日,本基金连续44个工作日基金持有人人数不满200人。自2017年4月19日起,本基金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基金的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赎及买卖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中银证券安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2、《中银证券安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银证券安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的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也可登陆基金管理人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 查阅。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21日

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