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7-015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4日通过专人或邮件等方式传达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由于韩广岳先生已经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一半以上参会董事共同推选龚启华先生为会议主持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董志宏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董志宏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上网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8月9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
候选人简历
董志宏先生,男,1967年11月出生,河北玉田人,中共党员,学士学位,会计师。曾任福建省邮政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高级资深经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76 证券简称:湘邮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6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金都假日酒店(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9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9日
至2017年8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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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7月22日公司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于2017年8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联系人:石旭 戴娟娟
联系电话:0731-8899 8817、8899 8856
传真:0731-8899 8686、8899 8859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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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