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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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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17-022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关于预估公司2017年度购买石油焦之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方董事Martin Kriegner先生、Daniel Bach先生、Ian Riley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17-023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01 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17-023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借助LafargeHolcim Energy Solutions SAS 的集中采购优势,从国际市场上购买更好价格的固体燃料(石油焦),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降低工厂燃料成本,从而提升公司业绩。此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 7 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估公司2017年度购买石油焦之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Martin Kriegner先生、Daniel Bach先生、Ian Riley先生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后,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向LafargeHolcim Energy Solutions SAS购买石油焦之日常关联交易,目的是借助其集中采购优势,从国际市场购买更好价格的石油焦,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降低工厂燃料成本,从而提升公司业绩。

2、此类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3、此类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4、董事会审议上述提案时,关联方董事Martin Kriegner先生、Daniel Bach先生、Ian Riley先生遵守了回避原则,未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包括全体独立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6年度公司未有此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LafargeHolcim Energy Solutions SAS(以下简称“LHES”)是一家于2013年在法国巴黎成立,从事石油焦、煤炭等固定燃料采购及销售、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海洋运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1,584,200欧元,法定代表人为Jean-Philippe Benard先生。其主要股东为Société Financière Immobilière et Mobilière "Sofimo"。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为1.3亿欧元。2016年度,其主营业务收入3.24亿欧元、净利润120万欧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LHES的实际控制人为LafargeHolcim Ltd,而LafargeHolcim Ltd(以下简称“拉豪集团”)也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Holchin B.V.的实际控制人(LafargeHolcim Ltd通过Holchin B.V.以及Holpac Ltd间接持有本公司41.84%的股份),故LHES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LHES为拉豪集团旗下的能源采购公司,其主要运作模式为集中拉豪各国的固体燃料采购需求,和全球主要固体燃料供应商谈判并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以更好的价格购买固体燃料,然后转售给拉豪集团旗下分子公司。LHES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总体原则,具体单个合同的定价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

LHES在其原始采购价格的基础上,每吨加价1美元将石油焦销售给本公司。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在对方提单签发之日起30日内以美元现金付款。

3、其它说明

(1)根据公司采购计划,2017年预计双方总计将签订6个合同,总金额约3000万美元(不含进口关税、增值税、港口建设费、国内港口费用和货代服务费)。

(2)公司根据LHES从全球市场拿到的报价,与使用石油焦工厂当前煤炭采购价格进行热值单价对比,如石油焦的热值单价较煤炭有优势,才会实施购买,否则不实施采购。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LHES 与全球主要燃料供应商签有长期供货协议,具有很强的寻源和议价能力。公司借助LHES的集中采购优势,从国际市场上购买更好价格的固体燃料(石油焦),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降低工厂燃料成本,从而提升公司业绩。

此类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此类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