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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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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24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17年7月19日分别以电话通知和电子邮件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陈义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政府收回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的议案》

2017年7月19日,公司收到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关于有偿收回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通知》,为实施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公共利益需要,经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国土资源局收回公司位于开发区金河路东侧、安晨大道北侧5.3465公顷(折合80.20亩)工业用地使用权,对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按3.86万元/亩给予补偿,土地补偿总额309.572万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内容,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取得土地补偿款。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土地变更用地性质的议案》

2017年7月19日,公司收到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关于公司部分土地用途变更的《通知》,为实施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经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同意公司位于开发区金河路东侧、安晨大道北侧7.5523公顷(折合113.29亩)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补交出让金单价为342元/平方米(折合22.8万元/亩),总额2582.8952万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要求,办理113.29亩土地用地性质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