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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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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7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7月26日下午14:00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收购珠海光宇部分股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收购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和比亚迪电子部品件共同设立南昌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和比亚迪电子部品件对外投资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7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

收购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或“受让方”)收购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光宇”或“标的公司”或“转让方”)部分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2017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收购珠海光宇部分股权的议案》,并授权文开福董事长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文件。

2、珠海光宇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拟以自有资金收购珠海光宇部分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将持有珠海光宇23.127%的股权。

4、该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收购珠海光宇部分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收购暨对外投资事项未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收购暨对外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延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7184373081

关联关系说明: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2、名称:光宇国际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电缆街68号

董事局主席:宋殿权

关联关系说明:光宇国际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和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光宇国际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为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

名称: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99386302M

住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209号(A厂房首层南区)

法定代表人:徐延铭

注册资本:47,100 万元(根据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27 日的股东决议,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其未分配利润 37,600 万元转增资本。)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5月11日

营业期限为:2007年5月11日至2037年5月11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动力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高技术绿色电池

2、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标的公司核心优势

(1)珠海光宇经过 10余年的发展,已经跻身消费类锂电池行业第一梯队。珠海光宇目前拥有90余项发明专利以及实用新型专利,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第十四批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省级民营企业”和“珠海市十强民营企业”。

(2)珠海光宇通过采用智能化、自动化生产设备和工业机器人,实现了聚合物锂离子电池从配料至装配所有工序的全自动化生产。已经量产的电池能量密度可达到780-900Wh/Kg,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珠海光宇主要客户涵盖了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医疗产品等领域全球众多知名电子设备制造商。

4、财务数据及审计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的天健深审〔2017〕952号审计报告,珠海光宇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5、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珠海光宇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根据鹏信资评报字[2017]第054号《评估报告》,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的价值为:124,833.0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价款及支付安排

1、本次股权收购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收购标的公司23.127%的股权,交易总价为29,043万元(基于公司看好标的公司未来发展,此转让价格为公司及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

2、2017年7月27日之前,江西合力泰应支付交易价款的20%,即5,808.6万元。

3、各项交割先决条件均获满足且转让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标的股权过户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当日,江西合力泰支付交易价款的60%,即17,425.8万元。

4、本次转让股权全部过户至江西合力泰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的20%,即5,808.6万元。

(二)交割先决条件

1、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召开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的转让;

2、若本协议的签署或履行根据法律规定或相关约定需要取得任何第三方的同意,所有该等第三方同意的相关书面文件已经获得;

3、若本协议的签署或履行根据香港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任何监管机构的审批或备案,所有该等审批或备案的相关书面文件已经获得;

4、徐延铭及其指定的管理层其他成员均已与标的公司签署经受让方确认的自交割完成日起期限不少于五年的劳动合同,以及保密、知识产权和竞业限制协议;

5、转让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直至交割完成日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真实、全面、有效和准确,并且受让方未发现使本协议项下交易不能继续进行或完成的现实的及预期存在的其他重大事实、事项和情形;

6、标的公司已依据其签署的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就本次交易通知相关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并取得该等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的同意;

7、哈尔滨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授权标的公司继续无偿使用“光宇”商标及商号,且哈尔滨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与标的公司签署经受让方认可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的授权许可协议(因标的公司未来上市需要,标的公司可选择提前终止该授权许可协议);

8、至交割完成日,标的公司未出现或发生已带来或合理预期将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三)标的公司未来业绩

本次交易各方将共同努力促使标的公司2017、2018、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目标分别为8,000万元、11,000万元、13,000万元,或标的公司2017、2018、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3,000万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

1、锂离子电池产业作为我国“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三大产业中的重点交叉产业,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的发展。

珠海光宇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动力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高技术绿色电池,定位于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的中高端品牌厂商,致力于高效地为其提供优质、高性价比的产品。随着我国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电动汽车产销量迎来井喷式增长,对锂离子电池的需求迅猛增长,珠海光宇也迅速瞄准这一市场,积极布局动力电池等市场,进一步增强其核心竞争力。

2、合力泰此次收购是实施智能终端行业布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收购珠海光宇的部分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将进一步拓展公司1+N战略,即通过一种产品部件带动其他部件进入客户终端产品的整体打包策略,在现有的触控、显示、摄像头、生物识别、高精密线路板、无线充电等产品基础上增加锂电池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技术和市场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公司创新业务发展,提升客户质量。布局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有利于推动公司稳定、长远、可持续发展。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新锂离子电池行业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发展和公司转型发展的方向,为公司长久发展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3、公司本次收购珠海光宇部分股权,为公司战略布局智能终端锂电池领域及布局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领域的起点,公司看好锂电池行业未来发展前景,未来不排除进一步通过收购、增资等形式增加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

六、存在的风险及解决对策

1、本次交易的最终完成尚需取得标的公司股东大会及主管机关和其他有权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针对此风险,公司已经和股权出让方达成书面协议,并对后续事项进行了相应的约定。

2、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中各方共同约定的标的公司未来业绩最终能否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此风险,在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有利于标的公司发展的条件,各方后续将共同努力促进标的公司的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天健深审〔2017〕952号审计报告。

4、鹏信资评报字[2017]第054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7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和比亚迪

电子部品件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为了实现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合力泰”)的发展战略,从继续完善公司生态产业链考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和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部品件”)拟共同出资30,000万元投资设立江西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江西部品件”)。江西合力泰出资2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比亚迪电子部品件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主要从事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线路板、智能控制系统产品、家电控制配件等及其周边衍生产品(含线路板、模块、主板、方案、连接器、充电系统、电子元器件等)的设计、生产、销售、研发和以上产品相关业务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此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与会董事审议并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和比亚迪电子部品件共同设立江西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1、名称: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文开福

注册资本:人民币121,66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触摸屏、摄像头及其周边衍生产品(含模块、主板、方案、背光、外壳、连接器、充电系统、电声、电池、电子元器件)、智能控制系统产品、智能穿戴设备、家电控制设备及配件、指纹识别模组,盖板玻璃、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等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研发和以上相关业务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名称: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葵涌延安路比亚迪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郑国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抽油烟机、燃气灶、消毒碗柜、洗衣机、洗碗机产品的研发、销售;锂离子电池、锂锰氧材料、电源系统(不间断电源、通信电源、电子电源、电力电源)、硅铁模块、太阳能电池组件、包装制品的技术开发、销售。镍氢、镍镉电池及其他电池、五金制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的生产,销售(不含限制项目);液晶电视、DVD、音响的生产、研发及销售;电解制水机的生产、销售;Ⅱ类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Ⅱ类6816烧伤(整形)科手术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液晶显示器及其相关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手机零部件、3D眼镜、摄像头模组及扫描仪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关联关系说明: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拟设立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信丰县工业园区合力泰路6号

法定代表人:贾圣宝

注册资本:30,000万元(江西合力泰占注册资本的90%,部品件占注册资本的10%)

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线路板、智能控制系统产品、家电控制配件等及其周边衍生产品(含线路板、模块、主板、方案、连接器、充电系统、电子元器件等)的设计、生产、销售、研发和以上产品相关业务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利用江西合力泰及部品件在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线路板、智能控制系统产品、家电控制配件等及其周边衍生产品领域的优势,及江西省信丰县对投资企业的政策支持,可以进一步扩大公司优势产品的生产规模,完善公司生态产业链。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江西合力泰及部品件自有资金。由于未来市场可能受国家及投资地政策、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由江西合力泰及比亚迪电子部品件以自有资金投入,此次出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7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马娟娥女士关于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股票解除质押的情况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马娟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6,161,034股,占公司总股本3,128,310,676股的2.11%。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5,3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总持股的68.46%。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文开福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69,700,200股、股东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9,700,000股、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2,600,000股、李三君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129,526股、唐美姣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500,000股、曾力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0,010,510股、陈运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9,674,400股、尹宪章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000,000股、马娟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5,300,000股及余达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文开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处于质押状态本公司股份739,614,636股,占公司总股本3,128,310,676股的23.64%。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流水。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