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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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2017-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0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对产品原料95%以上来源于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沙柳生产的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生物炭、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纤维素、木质素、木糖、阿拉伯糖、糠醛、箱板纸。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收到2016年度12月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1,004,802.58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人造板”)于2017年6月收到2016年度10至12月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3,626,219.31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丰林”)于近日收到2016年度12至2017年度5月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1,976,896.02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色丰林”)于近日收到2017年度1至6月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5,049,340.91元。

该四笔退税款合计11,657,258.82元,于收到时分别确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林人造板、惠州丰林、百色丰林的当期收益,将对公司2017年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公告编号:2017-071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00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丰林集团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丰林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