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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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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9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力帆研究院大楼 11 楼会议室(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 1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尹明善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6人,出席10人,董事王延辉、尹索微、陈雪松、王巍、管欣、许敏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5人,监事庹永贵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分项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增信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债券的转让流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对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提交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4为特别事项,表决结果中“同意”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超过三分之二;

2.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回避表决,相关表决权未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中。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项瑾、张书怡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